勾建我国量刑证据契约机制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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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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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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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创新项目“规制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的程序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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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量刑程序的对抗性较之于定罪程序大大降低,因此,量刑程序中的证明模式也有别于定罪程序中的证明模式。在量刑程序中引入证据契约机制,建立合意式的证明模式,不仅会提高诉讼效率、缓和各方矛盾,还有助于实现量刑个别化和量刑公正。构建我国量刑证据契约机制应注意规范其适用主体、适用条件及法律效力等问题,以确保其价值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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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量刑证据 量刑证据契约 量刑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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