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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再吃,不如常吃不犯”
作者姓名:谭洪强
摘    要:“犯了再吃,不如常吃不犯。”这句话想必您一定不陌生——对,是一句广告用语。当然它是为一种药品做宣传,意思也再明白不过了。但我却由此想到了我们的思想教育工作——如果把‘吃’换成‘做思想工作’,不是也从某种意义上说明了我们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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