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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源头”十种
引用本文:毕卫国.职务犯罪“源头”十种[J].中国检察官,2003(1):59-60.
作者姓名:毕卫国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是“掌权者”。预防职务犯罪,从根本上说是要防止权力不被滥用或私用,这需要执掌权力者的头脑中树立思想防线,更需要有制约权力的制度保障。这里谈到的“掌权者”,具体说来就是对“一把手”的监督,这是对权力监督的重点,此外,对那些手中握有实权和职位较高的“掌权者”都应该健全严格的监督机制,以确保权力的正确使用和执政者的清廉。

关 键 词:职务犯罪  中国  犯罪原因  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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