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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公安责任
引用本文:李俊. 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公安责任[J].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05, 0(2): 49-52
作者姓名:李俊
作者单位:武汉市公安干部学院基础课部,湖北,武汉,430070
摘    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以来,人们特别是理论学术界的专家们围绕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展开了深入研讨,对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提出了设想,观点各异。但不管按照何种设想构建和谐社会,都与公安机关、公安工作、公安民警密切相关,公安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责任重大,我们要在方方面面特别是在对敌斗争、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公平公正、强化公共安全等方面,奋发有为,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关 键 词:构建  和谐社会  公安责任

On the responsibility of police orga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harmonious society
LI Jun. On the responsibility of police orga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harmonious society[J].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 2005, 0(2): 49-52
Authors:LI Ju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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