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不法中的行政不法——对刑法中“非法”一词的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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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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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中有许多地方使用了非法一词,它们分属六种类型,其中最常见的是作为一种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罪刑法定原则并不冲突,非法型的空白罪状仍要遵守刑法第96条规定,对于违反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非法。只有符合刑法第96条的规定,非法型空白罪状才具有合法性。非法型空白罪状存在援引充分、援引不充分和无援引三种情况。对于后两种情况,在所援引的法律法规没有修正之前,相关的行为不宜以犯罪论处,司法权不能唯行政权马首是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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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空白罪状 非法 罪刑法定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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