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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监察机关法定职权的监察建议:功能、定位及其法治化
作者单位:;1.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基于监察机关法定职权的监察建议,应当区别于广泛意义上的监察建议来专门研究。监察建议以法治化反腐为逻辑起点,对监察决定无法触及的内容予以补充(督促型监察建议)、对内部处置明显失当的内容予以纠正(纠错型监察建议)、对个案暴露的廉政制度缺陷予以优化(整改型监察建议),从而成为监察全面覆盖与自主惩戒权之联结枢纽及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之实现路径。监察建议的合理定位是立足监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遵循依法监察,避免沦为一般监督,由此在性质定位上全面区别于行政监察建议。立法不宜对监察建议作开放式列举。监察建议的法律规制体系应从主体限定、前提条件、程序控制、异议程序和救济机制等五个层面共同构建。监察建议之设计实践还需维系既有宪制格局并尊重内部自治秩序,在惩治腐败行为、构建监察权威与尊重自治规律之间寻求价值平衡。

关 键 词:监察建议  监察全面覆盖  法治化反腐  职权法定  正当程序

Supervisory Suggestions Based on Legitimate Authority of Supervisory Organ:Functions,Positioning and Legaliz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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