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行为明确性原则的司法适用与制度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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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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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行为明确性原则是法明确性原则的一项子原则。行政行为明确性原则的基本涵义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明确。行政行为应当明确之要求是行政行为的实体合法要件之一。在行政行为明确性原则的司法适用中,应当采用要素判断法对行政行为是否明确进行判断。一般而言,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明确的要素包括两个:一是授予或者侵害权益的类型;二是授予或者侵害权益的程度。在行政法实践中贯彻行政行为明确性原则的要求,需要推进行政行为内容要素的明确化、制度化,在行政决定书中尽量采用数字化的表达方式并确立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内容的法定解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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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行为 明确性 法律明确性原则 要素判断 解释义务 |
On the Judicial Application and System Realiz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Definiteness of Administrative A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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