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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之思考
引用本文:陈锐杰,曲洋逸.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之思考[J].今日中国论坛,2013(Z1):30-32.
作者姓名:陈锐杰  曲洋逸
作者单位: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摘    要: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我国社会建设的重大课题,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参与其中。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具有专业、制度、理念和地位优势,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困境。依法审判和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两种方式。

关 键 词:社会管理  人民法院  优势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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