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腐边升,市委秘书长家财过千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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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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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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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3月26日,家产过千万元的广西贵港市委秘书长高二刚、李华夫妇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认定高二刚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李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94万元,高二刚的财产中尚有人民币262万余元、美元15万余元、港币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犯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对高二刚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来历不明的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判处李华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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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秘书长 市委 中级人民法院 巨额财产 有期徒刑 个人财产 人民币 数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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