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制度温暖固然不可缺失家庭关爱尤其弥足珍贵我们需要逐步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体以社区、学校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监督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规定,性侵、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等七种严重情形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该《意见》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意见》的出台,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引发强烈反响。有评论称它"唤醒了沉睡的法律",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也有媒体将"撤销监护人资格"简单直白地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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