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经济因素和心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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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韋宗实.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经济因素和心理因素[J].法律与生活,199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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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韋宗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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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症下药”的思考 治病要对症下药,铲草要从根部入手,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等腐败现象与此同理,需要有的放矢。 现阶段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是由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法制等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众所周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地占有或获取某种利益。前者是客观条件,后者是主观恶性。所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同权力之间,与追求某种利益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内在联系。问题是现阶段为什么那么多的权力会转换为金钱、物质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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