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和可能被处死刑者权利保护要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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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萍,姜福先.死刑犯和可能被处死刑者权利保护要论[J].山东审判,2004,20(5):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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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萍 姜福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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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谢萍),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姜福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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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我国作为《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的签约国,在有关死刑方面作了积极的努力,但仍存在 不少问题。我们认为,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 度,赋予被处死刑和可能被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必要的权利,确保死刑这一刑罚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以加快我国正式加入此公约的进程。 一、申请对其人身进行刑讯伤情检查、鉴定和在法 庭上展示刑讯伤情权 为了杜绝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等违法行为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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