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知识卡片·
作者单位:警务科
摘    要:我国古代的禁赌在古代,许多帝王为了“固本”,“塞祸乱三源”,视赌为洪水猛兽,以禁绝为快事。早在战国时期的《法经》规定:士民赌博者,处以“罚金三币”。如果是太子赌博,则处以笞刑三十,以示惩戒;秦代,李斯为始皇制订法律,对私下设赌的官吏“刺黥”,重者“挞其股”;汉初,禁赌的重点着眼于官吏身上。高祖深知晓“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道理,对官吏聚赌要治以重刑。汉武带时,有个翮侯黄遂因赌博案发被上枷劳役终身。还有两个官吏张拾和蔡辟方进赌场小娱一阵被告发,武帝念其有军功,但还是削了他们的爵位。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