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兔有:弄虚作假为谋私交警队长丢党籍 |
| |
作者单位: | 中阳县纪委 |
| |
摘 要: | 高兔有在担任中阳县交警队二中队队长期间 ,于1996年9月2日 ,用他人购物发票在本单位报销汽车配件款3387元 ;同年10月22日 ,用一支空白发票虚构项目 ,在本单位报销版面制作费5000元 ;高将报销的上述款8387元非法占为己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给予高兔有开除党籍处分 ;县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 ,撤销其县交警队宣教股指导员职务高兔有:弄虚作假为谋私交警队长丢党籍$中阳县纪委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