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离奇失踪者的死亡赔偿金之争
作者姓名:郭燕
摘    要:2007年9月6日,上海市崇明县某派出所接到报案:船务公司员工何小杰在医院治疗期间离奇失踪。此后,何小杰一直音讯全无。2012年,经其四兄妹申请,何小杰被宣告死亡。2013年10月,何家四兄妹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船务公司、船厂承担50%的赔偿责任,支付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

关 键 词:死亡赔偿金  船务公司  宣告死亡  上海市崇明县  精神损害  抚慰金  赔偿责任  二级护理  委托代理人  护理记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