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土地行政争议是当前我国行政争议领域的重点和难点,立法的粗疏和滞后以及执法权的滥用导致此类争议不断涌现。在提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之下,土地行政争议的国家治理需要立足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以打造服务型政府,崇尚尊重保障人权以实现有效的权利救济。在土地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上,应当考虑建立以司法类机制为保障、行政司法类机制为主体、社会类机制为补充和行政类机制协调配合的法治化体系,整合有限的司法行政资源,实现各种解纷途径间的功能互济,同时降低办案门槛,引入简易程序,提高化解争议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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