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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客体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作者姓名:郑华聪
作者单位:福建工程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摘    要:适应国内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需要以及国际知识产权发展需要,我国著作权法进行了多次修改。我国有关著作权客体制度方面也进行了适当调整,但仍存在诸多不足,集中体现在作品的概念、分类以及具体作品种类的定义上。针对这些不足,有必要通过严谨的定义和科学的分类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

关 键 词:著作权  客体  作品定义  作品分类  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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