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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正义视阈下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作者姓名:郑湘萍  谢东燕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正义的制度安排研究”(18BKS158);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生态正义问题制度之维研究”(16YJC710055);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资助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20MSZX09)。
摘    要:海洋生态补偿能够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解决海洋环境恶化后出现的生态非正义问题。目前,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面临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海滩垃圾和海洋垃圾较多、入海排污水超标等系列问题,存在生态非正义现象。由于粤港澳三地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以及受区域性生态保护政策不协调等因素影响,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补偿存在如法律法规不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补偿资金投入不足和公众生态补偿意识淡薄等困境。粤港澳大湾区应进一步出台海洋生态补偿的专门法律法规,明确海洋生态补偿主体、对象和标准,拓宽海洋生态补偿资金渠道,引进市场机制以及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因地制宜建立起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实际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正义和社会公平的实现。

关 键 词:粤港澳大湾区  生态正义  海洋环境保护  海洋生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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