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可再生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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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2月25日下午对可再生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这个法律案经过常委会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进一步修改后通过;同时,有些常委委员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2月26日下午召开会议,根据有些常委委员的意见,对这个法律案进行了审议。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这个法律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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