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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有监督的权利
引用本文:王昆.任何人都有监督的权利[J].今日中国论坛,2007(9):48-48.
作者姓名:王昆
摘    要: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聘用人员兰成长在浑源县一个手续不全的煤矿采访被伤害致死案,已经落下了帷幕。山西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侯振润无期徒刑,郑文平、武强、马利、李志宏、高波分别被判处5年-15年有期徒刑不等。

关 键 词:《中国贸易报》  权利  监督  聘用人员  社会关注  无期徒刑  法院判决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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