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劳动教养决定和适用程序的探讨
作者姓名:王琼超
摘    要:目前对劳动教养的决定仍依据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但实际上是公安机关一家行使《决定》规定的由民政、公安、劳动部门组成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权力,而且对劳动教养的决定从侦查、申请、复议均由公安机关独家承办。因此。在劳动教养实际工作中,带来诸多弊端和法理所不容的问题,远不适应当前法制要求。为此,笔者就上述问题浅谈愚见。

关 键 词: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适用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公安机关  《决定》  劳动部门  实际工作  国务院  民政  权力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