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务院关于帮助西藏地方进行建设事项的决定
摘    要:为了促进西藏地方建设事业的发展,接受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提议,并按照西藏地方目前的需要和可能条件,决定拨款并派遣技术人员,帮助西藏地方进行以下各项经济和文化建设:一、在拉萨建立一座设备较为完善的水力发电厂。同时派遣技术人员到日喀则进行考察,待公路修通到日喀则以后,再根据具体条件筹划日喀则的水力发电事宜。目前,应先在日喀则建立一个小型火力发电厂,解决照明和通讯等需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