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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问题探讨
引用本文:吴平.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问题探讨[J].法学,1996(4).
作者姓名:吴平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政法系
摘    要: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的种类 剥夺政治权利的种类,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可以看到四种不同情况,这就是: 1.1年以上5年以下。刑法第51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53条的规定外,为1年以上5年以下。” 2.终身。刑法第53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中最为严厉的一种情况,它的适用对象自应有严格限制。 3.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法第53条第2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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