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前我国民事送达的困境大致表现为送达难、送达累与送达乱.这种困境的形成,既与当事人恶意诉讼、逃避诉讼有关,也与法院所在地经济状况、辖区面积、法院送达资源配置等因素密切相关.不同送达模式所消耗的司法成本是不同的,解决送达困境的关键是降低送达的司法成本,尤其是人力成本.考虑到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管和法官员额制改革的背景,未来送达模式改革应是将法官从送达事务中解脱,并逐渐建立以集中送达为原则,分别送达为例外的送达模式.同时,对于许多送达困境中的操作性问题,还可通过对法条更清晰更灵活的解释而达到缓解甚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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