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民事裁判中利益衡量的适用
作者姓名:何志
作者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法谚云:“法爱衡平”,“法官心中应常有衡平”。作为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尤其是民事案件裁判中要将利益衡量贯彻始终,在“审”、“调”、“判”过程中,对涉及权利冲突的协调,应充分体现“法”的“公理”精神、“审”的“公正”原则、“调”的“公心”理念、“判”的“公平”结果和“利”的“平衡”保护,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 键 词:民事裁判  利益衡量  社会和谐稳定  民事案件  权利冲突  “平衡”  “公平”  “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