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法官当为“不可胜”
作者姓名:张义泰
摘    要:法官从事的审判工作虽然不是打仗,但法官处理案件过程中存在多个矛盾,所以《孙子兵法》“先为不可胜”的指导思想,对法官搞好审判工作,尤其是对法官如何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和司法环境变化而取得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法官审判的每一案件,不可能都胜败皆服,保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关 键 词:法官  审判工作  《孙子兵法》  环境变化  社会形势  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  案件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