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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法院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案宣判
作者姓名:李进步  潘淑琴
摘    要:本刊讯9月8日,因无视法律威严、私自变卖已被法院查封财产一案在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赵某和刘某分别因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09年12月2日,凤城法院依据原告姜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查封了凤城市广兆冶金铸造有限公司铸造生铁75吨,并向该公司主管生产厂长被告人刘某告知查封期间不准转移、变卖、抵押被查封财产等事项。

关 键 词:人民法院  财产罪  查封  财产保全申请  有期徒刑  公司主管  2009年  凤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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