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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免于刑事处罚的逃离传销杀人案
作者姓名:孙剑博  戚海峰[图]
作者单位:[1]《中国审判》编辑部 [2]不详
摘    要:2010年6月18日上午,在陕西省西安市东郊的一个大型社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法官正在该社区的巡回法庭上,公开宣判一起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被告是一位名叫肖昌勇的19岁四川小伙子。上午10时左右,法庭宣布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昌勇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当审判长宣布“被告人当庭释放”时,紧紧牵挂着这位小伙子命运的上百名参加旁听的社区居民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

关 键 词:刑事处罚  过失致人死亡罪  杀人案  传销  逃离  中级人民法院  社区居民  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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