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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法院刑事审判的“人性化”探索
引用本文:张召国,赵学军.门头沟法院刑事审判的“人性化”探索[J].中国审判,2010(9):42-43.
作者姓名:张召国  赵学军
作者单位:《中国审判》编辑部
摘    要:马某与吕某离婚后,未成年的女儿一直由马某抚养,吕某因为惦记女儿也一直未回外地娘家,就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打工、租房居住,生活也非常困难。离婚后,被告人马某很想与吕某复婚,数次沟通不成后就产生了杀死吕某而后自杀的想法。一天,马某闯入吕某住所持刀将吕某刺伤。

关 键 词:门头沟区  “人性化”  刑事审判  法院  离婚后  未成年  北京市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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