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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坚持公正司法的“321”原则
作者姓名:
傅樟绚
作者单位: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院长
摘 要:
第一,“3性”原则优化司法理念。司法理念的“3性”原则意味着中国司法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就是坚持司法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要坚持司法的政治性,但不能坚持司法的政治化,不能以政治化方式来实现司法价值和功能;要坚持司法的人民性,但不能坚持司法的人民化,
关 键 词:
公正司法
司法理念
人民利益
政治化
党的事业
中国司法
法律至上
司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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