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运用公证手段预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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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骆敏.充分运用公证手段预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J].中国公证,2010(6):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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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骆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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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义乌市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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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公证在预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一些公证员对公证在矛盾预防化解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自我认同度不高。现实中.不少公证员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仍把自身的职能定位在办理案件上,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做法一直没有突破。公证员对公证工作作为法律服务的角色的转换思考不够.对公证参与预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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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社会矛盾 公证员 防化 社会矛盾纠纷 化解机制 职能定位 传统观念 习惯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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