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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交办利少弊多
引用本文:李尚典.抗诉交办利少弊多[J].青海检察,2003(1):51-51.
作者姓名:李尚典
摘    要:目前,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交由下级原审法院审理。这一做法固然暂时减轻了上级法院的工作量,但从多年工作实践来看.它存在以下弊端。

关 键 词:抗诉制度  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  回避原则  抗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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