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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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汛期是各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为了提高全市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处理能力,更好地落实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制度,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现将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及4个应急分队名单通知如下,各区县(自治县、市)要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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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乡建设 灾害 防治 机构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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