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今年经济工作,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是防止价格水平过快上涨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手段。市场监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涉及生产、流通和消费特别是居民生活等多个领域,涉及政府、企业、城乡居民及社会相关多层主体,特别是关系到经济、市场和消费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建立和完善我国商品市场监管体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总的目标和原则,遵循和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调控与管理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运行特点和要求的市场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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