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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旅游业须信息透明
引用本文:李庶民.规范旅游业须信息透明[J].法律与生活,2013(20):1-1.
作者姓名:李庶民
作者单位:《金融时报》
摘    要:图为在广州市举办的一个旅游博览会上,旅行社推出多条优惠线路,价格诱人。不过",十一"长假之后,由于新《旅游法》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乱象进行了规范,各旅行社纷纷上调报价,低价团已难觅踪影。以往,导游强迫购物现象令人生厌。品质游的推行符合各方期待,但旅行社也要有利润。旅行社的购物提成少了,团费的增加就是必然,旅游产品也是优质优价。对此,人们不应叶公好龙。不过,游客的需求也有差别,有人旅游时的一个重要安排就是购物,有人宁愿进店也要选"低价团"。既然旅游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那么,法律就不必过多干预企业具体的产品设计和定价,而更应抓好信息透明的监督规制。

关 键 词:旅行社  信息透明  旅游业  旅游法  购物点  旅游产品  旅游者  产品设计  广州市  充分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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