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向“救命钱”的罪恶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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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仕,潘琦.伸向“救命钱”的罪恶之手[J].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3(12):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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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仕 潘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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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10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高峰镇“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纳杨叶忠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经查实,杨叶忠利用保管“新农合”医疗补偿金的便利,先后挪用补偿金127.9余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鉴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故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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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西壮族自治区 “新农合” 罪恶 挪用公款罪 管理委员会 归个人使用 有期徒刑 非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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