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明——对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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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茅铭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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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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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我国行政法学界提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命题至今已足足二十年。其间,在最近十年中还发生了长期而激烈的争论。有学者预言:这场讨论将继续受到更广泛的重视。一、“行政法理论基础”争论历史的反思综观这一、二十年的争论,我们可以发现,以往的研究至少有以下缺陷和问题:第一,不分法律的“第一现象”、“第二现象”、“第三现象”,不注意从行政法的本源上去探寻行政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也不重视从法的“第一现象”与“第二、第三现象”之间的关系中去认识行政法的本质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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