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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官员的情妇犯罪适用罪名研究
摘    要:随着党和政府反腐败行动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官员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而在这些官员的身边几乎都能看到情妇的存在。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对官员的犯罪行为进行惩处之外,其情妇应当根据不同的犯罪行为而适用不同的罪名定罪处罚,以达到惩治犯罪行为、净化社会风气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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