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间借贷的规制模式及改进——以民商分立为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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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政辉.论民间借贷的规制模式及改进——以民商分立为线索[J].法治研究,2011(2):6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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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政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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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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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调控民间借贷的法律制度为实践中逐步演进而形成,所遵循的规制模式为:主体区分、客观主义、严格责任。深入分析表明,主体区分所依据的标准不完善,客观主义缺乏弹性,而严格责任更是被实务部门放弃。问题在于,我国民间借贷的规制中已出现民商分立的痕迹,但法律并未采纳借贷关系的民商区分。从实际出发,将借贷关系依照行为主体的属性区分为民事借贷与商事借贷,并作出整体性的制度设计,这是未来规制民间借贷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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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间借贷 利息 民商分立 |
Regulation and Improvement of Private Loa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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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Li Zheng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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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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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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