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医疗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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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赛飞.论我国医疗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J].法制与经济,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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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赛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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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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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在医疗侵权纠纷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是对一般举证责任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修正,在我国医疗侵权纠纷中适用该规则既有其合理性,也有其弊端。笔者认为,要完善我国医疗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应当建立专家举证制度,实行举证责任轮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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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侵权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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