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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危险驾驶罪及完善建议
引用本文:李文英,蔡文锐,陈思.评析《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危险驾驶罪及完善建议[J].法制与社会,2011(8):252-254.
作者姓名:李文英  蔡文锐  陈思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政君”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正式将危险驾驶罪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内,这一立法规定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既弥补了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的不足与缺陷,也有利于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地适用刑法规范,从而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然而,本文认为修正案八草案增设的危险驾驶罪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对行为方式的规定不够全面,建议对危险驾驶犯罪行为进行明确的界定;"情节恶劣"表述模糊,建议做出明确解释;建议在条文中增加一款结果加重犯的规定。

关 键 词:危险驾驶行为  情节恶劣  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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