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
作者姓名:蒲萍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摘    要:本文论述了不动产物权公示的基本问题和方式,指出了不动产的公示方式一般为登记,分析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效力,并介绍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即物权公示效力、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善意保护效力、警示效力。最后对我国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关 键 词:不动产  登记效力  物权公示  公示效力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