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代人权之实现与政府职能转型 |
| |
引用本文: | 岳钦,赵全东.第三代人权之实现与政府职能转型[J].法制与社会,2011(4):150-151. |
| |
作者姓名: | 岳钦 赵全东 |
| |
作者单位: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
| |
摘 要: | 著名法学家卡雷尔·瓦萨克提出“三代人权”论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第一代人权要求限制国家权力,保护公民自由免受国家专横的侵害,要求政府有限制地干预私权利领域,防止政府权力滥用。第二代人权形成于俄国革命时期,并得到了西方的福利国家概念的配合。第三代人权,是对全球相互依存这一现象的一种回答。各国自行其事不再能够满足其人权的义务。全球面临诸如维持和平、保护环境以及促进发展等问题。在当前我国第二代人权尚未充分实现的情况下,论及“发展权”“环境权”等第三代人权,对保护生存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十二五”计划,均有借鉴意义。
|
关 键 词: | 行政职能 三代人权 环境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