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建立青海省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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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青政[2015]9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青海省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1月27日关于建立青海省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62号)精神,为全面、准确反映政府整体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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