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程序的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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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韬 姜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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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100088(陈韬),中国政法大学 100088(姜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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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诉讼程序的科学划分,应以特定程序之目的、程序中的主导性权力、程序内部之构造、程序所蕴涵的法律关系内容为依据。我国根据诉讼的时序确定了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五个诉讼阶段,这种划分方法不符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难以对司法改革发挥积极影响。科学的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界分为审前、审判和执行三大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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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改革 刑事诉讼 程序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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