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守法观念 维护法律尊严——重新学习董老在第二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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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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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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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新学习董老讲话,他指出"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要想办法使人民从不信法、不守法变成为信法、守法,这虽然是比较困难的任务,但是我们必须完成这个任务."遗憾的是,董老的这一忠告并未能引起最高领导人的警觉.董老首先阐述了什么叫法律;他指出充分认识法律的严肃性,认真维护法律尊严.所谓"严肃",是相对于"轻率"而言,意为严格规范、庄严慎重.在健全法制的过程中,我们依然可以不时发现忽视法律严肃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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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守法 法律尊严 法制 培养 法观念 维护 法律尊严 重新学习 发现 过程 健全法制 规范 严肃性 认识 阐述 领导人 任务 比较 信法 人民民主专政 政权 |
文章编号: | 1672-2140(2008)01-003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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