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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亡者 得到赔偿
作者姓名:张玮
摘    要:今年2月20日晚,家住淮南市潘集区的胡恩常驾驶皖D12956重型牵引车.行驶至合铜路肥西境内8KM+820M处,撞上一名由东向西的过路行人(男,50岁左右,住址、姓名不详),致其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恩常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男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由于被害男子身上没有任何身份证件,无法确认其身份,经报纸公告,仍然没有找到被害人家属.

关 键 词:无名  赔偿  次要责任  重型牵引车  被害人  交警部门  身份证件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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