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初涉者可以轻罚吗?——制定规定要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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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盖晓峰.卖淫嫖娼初涉者可以轻罚吗?——制定规定要公众参与[J].江淮法治,2008(22):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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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盖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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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昌市公安局近日出台的《公安机关常见治安案件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规定,凡是初次卖淫、嫖娼,且认错态度好的,或以其它方式卖淫嫖娼的,以及因生活所迫卖淫的都可从轻处罚。这一新规因涉及多个敏感话题,甫一公布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焦点背后,大家又在议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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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卖淫嫖娼 公众参与 从轻处罚 治安案件 公安机关 敏感话题 公安局 南昌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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