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试论公诉工作当如何对待民意
作者姓名:赵庆光  尹森
作者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司法活动依据法律要由专门机关独立行使,但这种司法独立是相对与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公民个人而言的,它要接受党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如何处理好司法独立和群众监督之间的关系是司法机关时刻要面对的问题。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公诉工作追求的最终目标。

关 键 词:民意  司法独立  监督  公诉工作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