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成功和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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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亚锋.浅析《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成功和不足[J].法制与社会,2012(3):8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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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亚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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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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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吉林省历经五年颁布实施的《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有许多创新之处,在保留《国际湿地公约》关于湿地定义同时,结合吉林省实际,第一次提出其他省湿地条例中没有的“重要湿地”概念,明确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和分部门管理权限,把湿地保护规划纳入政府总体计划等等。但是,我们也应清楚的认识到其在关于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湿地周边区域范围距离划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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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湿地 重要湿地 管理体制 区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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